品行如莲 大儒风范
——周敦颐的故事
周敦颐(1017—1073年),湖南道县人。字茂叔,号濂溪,宋朝理学思想的开山鼻祖,思想家、文学家、教育家。周敦颐一生与江西结下不解之缘,曾任江西洪州(南昌)分宁县主簿、南昌县知县等职,后归隐庐山。
流传千年的《爱莲说》是周敦颐观池中莲有感而发,一气呵成的名作。“水陆草木之花,可爱者甚蕃。晋陶渊明独爱菊;自李唐以来,世人盛爱牡丹;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,濯清涟而不妖,中通外直,不蔓不枝,香远益清,亭亭净植,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。”周敦颐的一生,爱莲、赏莲、敬莲,以莲为友,以莲为师,无论是为官,还是为人为师,都是秉持高洁清廉、淡泊名利、克己奉公、勤政爱民的风范,处处体现了莲的品格。
位于白鹿洞书院的周敦颐铜像
周敦颐在南昌任知县时,得了一场大病。同僚潘兴嗣前去探望,一进门便吃了一惊,原来周敦颐家中空空如洗,家中所有衣物都装在一个破箱里,“钱不满百”。周敦颐经常慷慨解囊接济别人,所以才会有自己生病却拿不出钱看病的窘况。周敦颐的妻子哭着对潘兴嗣说:“钱财散尽之后,全家总是以粥度日,生活过得实在清贫。”此时,周敦颐已经为官10余年却家无余财。
后来,周敦颐的朋友们想出钱为他新建一所住宅,被周敦颐拒绝了:“我节衣缩食,是为了给老百姓做表率,以防奢华浪费之风盛行。如果吉祥坊登录为官的都讲究穿漂亮衣服、骑好马,追求享乐,老百姓就会仿效,社会风气就会败坏,所以我不能接受你们的恩惠。”
北宋庆历五年(1045年),周敦颐调任南安军司理参军。当时,南安军的牢中有一名囚犯,他犯的罪,按照当时的法律是不该判死刑的,而南安军主官、转运使王逵却硬要将他严加惩办。审判大堂以及其他官员都不敢与王逵争辩,只有周敦颐据理力争,坚持认为这是一件错案,应该及时改正。但是,王逵仍然不听劝告,坚持已见。周敦颐见王逵如此固执,便摘下自己的官帽,交到王逵手中,大声说:“既然如此,那我这顶乌纱帽还有什么用呀?拿杀人性命这样的大事,去讨好某人,我不会做!”
王逵被周敦颐这种办案认真负责、大胆坚持原则的行为所感动,主动纠正了自己的错误,免去了那位囚犯死刑,后来还推荐周敦颐为湖南郴县县令。
周敦颐一生大多任监察官,从事办案。他到桂阳、南昌等地任职,黠吏恶少闻其名声,为之收敛。
虽然生活十分清贫,可周敦颐性情旷达、自得其乐。他在一首写给家乡族人的诗中表达出这种奉公无私、清廉为官的情怀:
老子生来骨性寒,宦情不改旧儒酸。
停杯厌饮香醪味,举箸常餐淡菜盘。
事冗不知筋力倦,官清赢得梦魂安。
故人欲问吾何况,为道舂陵只一般。
周敦颐一生两袖清风,崇廉尚洁的品行,千百年来一直为人们敬仰。黄庭坚称其“人品甚高,胸怀洒落,如光风霁月。廉于取名而锐于求志,薄于徼福而厚于得民,菲于奉身而燕及茕嫠,陋于希世而尚友千古。”
来源:江西纪检监察网
友情链接: